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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研究 | 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中的政法服务保障研究
【 】 【 2024-10-14 09:31:46 】 【 来源:学习强国-四川政法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2022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支持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战略部署。法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课题组紧扣共同富裕的五大基本内涵,深刻领会共同富裕赋予政法工作新的五大职责任务,精细梳理政法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的五大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找准政法服务保障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的五大对策举措,全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以高水平法治服务共富试验区建设,努力为政法服务保障共同富裕探索路径、创造经验、提供样本、贡献力量。

  一、共同富裕的基本内涵及赋予政法机关的五大职责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包含了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推进共同富裕遵循先富与后富、物质与精神、发展与共享、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辩证统一,分别体现了公平正义在过程上的科学性、内容上的全面性、责权上的对等性、制度安排上的合理性,从公平正义维度赋予了政法机关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的五大职责使命:

  (一)聚焦环境宜居宜业,必须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防止两级分化、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目标,是政法机关的重要职责任务。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是一切改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在社会稳定的环境下,才能够实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以及人民的幸福生活,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政法机关处在对敌斗争最前沿、维护稳定第一线,必须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防范管控各类社会风险,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聚焦生活富裕富足,必须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中国的中心任务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高质量发展是首要任务,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富裕是本质要求”。没有高质量发展,就不可能富裕、更不可能共同富裕。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始终是政法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政法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这个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去落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以高质量法治助推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社会和谐和睦,必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根本立场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法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天然使命。政法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聚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必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公平正义也是共同富裕的实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发展的‘蛋糕’不断做大,但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收入差距、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上,无论是实际情况还是制度设计,都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影响着共同富裕的实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价值追求,政法机关必须统筹好效率和公平,在法治框架内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促进在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为安全的发展前提下形成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初次分配、再次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分配体系和分配格局,既把“蛋糕”做大又把“蛋糕”分好,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聚焦精神自信自强,必须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战略部署确定后,关键是要以务实作风推动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政法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刀把子”角色、“排头兵”姿态、“打硬仗”作风当好共同富裕试验区的建设者、捍卫者、展示者,勇于挑最重的担子、敢于啃最硬的骨头、善于接最烫的山芋,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各项决策部署在政法系统得到坚决落实、率先见效。

  二、政法服务共富试验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及五大指标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做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直接关系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政法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征程中,地位特殊、优势独特,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这个最紧要的任务,紧紧围绕“五大内涵”、深入实施“五大工程”、倾力打造“五最城市”、全力营造“五心环境”,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共同富裕之路走得更顺利、更稳妥,让共同富裕成色更足、水平更高,让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到2025年,万人犯罪率、命案发生数逐年下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区域社会安全最好城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社会治理效果最佳城市、群众三感最高城市、执行落实力最强城市稳步打造,安全放心的政治环境、公正舒心的法治环境、和谐顺心的社会环境、优质暖心的服务环境、高效安心的人文环境有效营造,平安攀枝花、法治攀枝花建设一体协同推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贡献政法力量。

  三、政法服务共富试验区建设的实现路径及五大重点工程

  (一)着眼环境宜居宜业,聚焦“安全稳定”头等大事,实施“保安全”首位性工程打造区域社会安全最好城市,为共富试验区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政治环境。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目标和基本社会条件。政法机关必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确保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为共富试验区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政治环境。

  1、以构建“平安四川南大门”为载体,推动“毒恐通道”向“平安通道”转变,确保政治更安全。一是以“平安四川南大门”体系建设为载体筑牢安全屏障。按照“圈层自动感知,目标智能寻迹,市域智慧治理”的目标,打造完整闭环的环川“治安防控识别圈”,构建川滇交界圈层防控体系,实现“出圈报警、进圈预警。二是以“四个严密防范”为目标严防发生现实危害。

  2、以实现“矛盾风险闭环管控”为目标,推动“被动维稳”向“主动创稳”转变,确保社会更安定。一是实行“四单稳控”,推动风险闭环管控。在源头预防环节“全覆盖”梳理“风险单”,在攻坚化解环节“点对点”制发“提示单”,在日常工作环节“实打实”专报“报告单”,在跟踪督办环节“无缝隙”发出“函告单”,形成工作闭环处理。二是压实“三个责任”,推动齐抓共管。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压实,依法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社会稳定风险;强化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压实,全周期全链条防控风险;强化政法机关主业责任落实,以法治之力推进风险有序出清。

  3、以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契机,推动“单一调解”向“多元化解”转变,确保人民更安宁。一是创新推广“三说会堂”多元解纷机制。让群众方便“说事”,针对过去群众表达诉求渠道不畅、方式单一等问题,着力畅通渠道、搭建平台,推动由“多处说”向“一站说”转变、“上门说”向“下沉说”转变、“线下说”向“线上说”转变,引导群众说出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让干部主动“说理”,针对过去干部调解积极性不高、一线调解员专业性不强等问题,通过设立专家库、开发线上平台等措施,推动由“单一调”向“多元调”转变、“业余调”向“专业调”转变、“简单调”向“用心调”转变,推动干部主动下沉谈情理、讲道理、摆事理。让法官积极“说法”,针对群众法治观念淡薄、调解后易反悔等问题,组织包括政法干警在内的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通过以事说法、以案说法、以效说法等多种方式,推动“信访”向“信法”转变、“点上”向“面上”转变、“待定”向“确定”转变,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内定纷止争。二是创新推广“第三方”调解。按照“着力构建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定性为民间组织、政府购买服务、在政策和法律框架下调解”的原则,组建运行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成立覆盖行政部门、法官、律师、医疗行业、婚姻家庭、物业服务等行业领域的专家库,创新“矛盾纠纷受理、确定调解人员、纠纷调查核实、告知相关事宜、开展调解、调解协议制作、纠纷回访、整理卷宗”八步工作法,形成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接受调解、劳动仲裁、疏导稳控的群众需求联动处置工作模式,真正实现矛盾多元化解、群众认同满意、社会平安和谐。

  (二)着眼生活富裕富足,聚焦“做大蛋糕”首要任务,实施“护发展”先导性工程打造区域营商环境最优城市,为共富试验区建设营造公正舒心的法治环境。没有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就无从谈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但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要先把‘蛋糕’做大,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分好”。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法治规范引领保障作用,用政法机关的“服务指数”提升市场“信心指数”、企业“发展指数”、群众“幸福指数”,为共富试验区建设营造公正舒心的法治环境。

  1、发挥法治经济助推器作用,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助推“蛋糕做大”。一是以精准化法治服务为四化同步建设“保驾护航”。围绕“以工业强市为抓手推进新型工业化,夯实共同富裕产业支撑”要求,紧扣世界级钒钛产业基地、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清洁能源产业集群建设,严厉打击利用盗窃、利诱、胁迫等非法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和利用职权侵占他人科技成果转化权益的行为,成立市法学会钒钛产业法治研究会,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前瞻性法律问题的研究,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保障。围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好共同富裕幸福家园”要求,依法惩治在城市建设、重大水利工程、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强揽工程、阻挠施工、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等影响正常秩序的犯罪,及时对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提出检察建议、司法建议。围绕“以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引领农业现代化,补齐共同富裕短板弱项”要求,健全完善金沙江、安宁河流域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全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第二粮仓”;推动攀西片区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体系建设,依法审理涉攀枝花特殊地理标志农产品纠纷案件,成立市法学会“攀果”知识产权保护法学研究会,加大对“攀粮”、“攀果”、“攀菜”、“攀畜”、“攀花”等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自主打造品牌保护力度,确保攀枝花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有序、质量安全可靠。围绕“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数字化转型,为共同富裕赋能增效”要求,持续推进川滇三市(州)六县(区)金沙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建立完善生态警务“绿色联盟”、“检察长/警长 河(湖)长 林长 田长”四长保护工作模式,纵深推进“金沙浪涌·水润花城”生态环境保护品牌建设。二是以高水平法治供给为重大战略实施“遮风挡雨”。聚焦推动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天府“第二粮仓”等重大战略,探索建立跨部门重大风险识别研判机制,及时发送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组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专项法律服务团,积极参与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工作中的法律事务论证、重点项目推进、中小企业发展、新型纠纷处理、群体矛盾化解等法律服务工作。围绕“提水灌攀”三位一体、红格南矿、宜西攀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推进“一站式”法治服务,建立政法机关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制度,探索实施重点企业“一企一警”、重大项目“警长制”、“工业园区义警”等服务模式。三是以高质量法治环境为企业健康发展“纾困解难”。持续优化落实政法机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完善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制度、社会信用制度,依法查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执法司法供给,坚持运用法治手段化解政府债务,探索僵尸企业、闲置土地、低效厂房等盘活处置办法;全面实施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容错免罚,优先采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走访约访等行政指导方式促进市场主体合法规范经营,打造轻罪治理“攀枝花样板”;集中清理涉企刑事“挂案”、预期长期未结案件,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用好“活查封”、替代性保全措施、分批执行、执行和解、集约协调等执行措施,尽可能减少对涉企被执行人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大力实施“法企共建”,深入开展重点项目法律服务“1 1”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全链条、高效率的营商环境投诉处理体系。

  2、发挥法治社会运行调节器作用,以法治化手段促进利益合理分配,助推“蛋糕分好”。一是以法治手段保障社会财富公平分配。推动共同富裕要求在法治框架内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促进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前提下形成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分配体系和分配格局。初次分配直接影响分配结果和分配秩序,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个人所得税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持久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再分配是着力解决收入差距大、分配不公平、区域不平衡、社会发展不平等的重要调节机制。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打击涉税法违法犯罪行为,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社会保障再分配力度,更好发挥其兜底提低的作用,促进经济建设的成果通过社会保障惠及全民。第三次分配主要是通过捐赠、慈善、公益等自愿自主方式对收入和财产进行再一次分配。依法支持、引导和监管慈善活动,积极发挥第三次分配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二是以法治手段保障公共产品均衡供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疗、教育、就业、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制度,切实依法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劳动就业权、社会保障权、健康权、居住权等,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增强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把牢共同富裕的兜底标准,维护共同富裕的底线公平。三是以法治手段保障资源配置高效集约利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发挥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的积极作用,推动要素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各类经营主体平等法律地位,推动各种所有制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让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发展、公平竞争。依法赋予经营主体各项权利,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解除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家的后顾之忧,充分保障要素自由流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同时在保证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依法加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促进市场配置资源更为有效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3、发挥法治教育引领器作用,以规范化执法持续优化法治供给,助推“公平公正”。一是树立现代法治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全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更好发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的作用。二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经济犯罪预警机制、综合防控机制和办案协作机制建设,大力支持配合行政机关依法整治部门行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使资源流通更有效、利益分配更公平。依法保护各类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推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制度,保护市场创新动力。三是推进规范执法司法。总结推广攀枝花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体系建设经验,巩固深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试点成果,推行“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五张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健全完善公、检、法定期联系、疑案会商机制。四是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加强对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的监控,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司法腐败滋生特点规律,以“负面清单”形式制定攀枝花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以“禁业清单”形式明确政法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止从事经营活动“六大领域”,确保亲清政商关系、公正司法行为。

  (三)着眼社会和谐和睦,聚焦“安居乐业”根本目的,实施“强治理”基础性工程打造区域社会治理效果最佳城市,为共富试验区建设营造和谐顺心的社会环境。共同富裕就是让人民群众普遍地过上美好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促进共同富裕、打造高品质生活的基础性工程”。政法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主动以变应变、以新应新,以安民保富民、以平安助共富,确保社会和谐和睦、群众安居乐业。

  1、在“传承创新”中抓实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暨人民调解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实战化建设,健全“常驻、轮驻、随叫随驻”入驻机制,组建涵盖多领域专家库,规范“发现报告—中心研判—分流移交—联动响应”信息化流程,建立专职调解员管理惩戒和“三函”(提示函、警示函、督导函)问责等制度机制,试点开展村民“线上说事”,打造“幸福邻里”“共富单元”“商居联盟”等现代基层治理新样板,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坚持以“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智能化支撑”为核心,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筹、一个平台集成、全域数据整合、上下协同联动”的智能化治理体系,打通信息壁垒、推进集约共享,推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让人民群众安心、安居、安业。

  2、在“深耕善治”中抓牢社会治安防控。深化公安机关巡逻、防控、处置一体化建设,完善落实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135”快速响应等巡逻防控工作机制,创建公安机关情报研判中心和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实现万人犯罪率和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持续下降。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非法集资、跨境赌博、传统侵财等危害群众“钱袋子”的违法犯罪。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涉枪涉爆和侵害妇女、儿童、残疾人、中小学生权益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保持对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推进“雪亮工程”、“慧眼工程”、“智慧小区”建设,全力争创全国、全省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以及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示范县(区),确保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达96%以上。

  3、在“齐抓共管”中抓严公共安全管控。严格“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稳定、管业务必须管矛盾风险”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风险整治、交通安全事故“减量控大”,加大对“人车枪弹酒密网”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持续加强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枪支弹药等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农村道路、交通枢纽、危化品运输等环节执法巡查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名制管理,落实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密火情巡查巡护频次和风雪冰冻害应对,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助力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以及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擦亮城市安全文明名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对公安食品和药品安全感满意度逐年稳步提升。

  (四)着眼服务普及普惠,聚焦“共建共享”最终归属,实施“优服务”可及性工程打造区域群众三感最高城市,为共富试验区建设营造优质暖心的服务环境。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本质,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必然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方向就是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政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政法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1、坚持“办案最公”,打造阳光公开的执法司法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公开,加快执法司法信息化公开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审查案件质量 引导侦查取证 促进矛盾化解 引导认罪认罚”监督模式,建立完善受立案、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有序推进法院“一案一码”改革和“审理事件—在院时间”双向考评,着力构建审务、检务、警务公开矩阵,审判机关加大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检察机关丰富“检察开放日”内容,继续办好“阳光检察”栏目;公安机关推行网上办案“单轨制”,逐步实现全程、实时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公开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促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公正、高效。

  2、坚持“保护最严”,打造解决急难愁盼的权益维护体系。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司法,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一老一小”、防汛减灾、社会救助等领域违法犯罪,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和每一笔“救助款”。加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执法司法力度,确保执法司法有力度、有温度。推动民法典深入实施,加强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工作,依法保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下大力气解决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能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的具体实践。

  3、坚持“服务最优”,打造普及普惠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法审理涉教育、医疗、生态、养老、住房、婚恋家庭等民生领域案件,提供更多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政法公共服务。组织实施攀枝花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广应用“1 8”示范试点成果,深入推行“法治账图”模式,涉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现100%覆盖。积极打造“攀西公共法律服务核心区”,探索设立商事调解组织,围绕构建“三个圈层”、服务保障“四川南向门户”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和辐射范围,打造立足攀枝花、辐射周边的高端法律服务集聚区。高标准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推动法学会基层法律服务站点100%全覆盖,用好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和普法讲师团等工作力量,深入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积极争创全国、全省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力争到2025年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总体满意率达90%以上。

  4、坚持“效率最高”,打造便民利民的为民办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政法机关“放管服”以及“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公安机关“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机通办”政务服务举措和法律援助案件“市域通办”、畅通物流保障“快速通道”、货车通行证“容缺办理”等便民利企措施,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实现“最多跑一次率”达100%。制定出台《攀枝花市深化人口服务管理若干改革措施实施方案》,推动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机制,大力推进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服务,充分发挥巡回法庭、检察室、警务室、司法所的作用,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提供便利。

  5、坚持“体验最好”,打造数字智能的科技信息应用体系。坚持大融合方向,统筹推进综治中心、智慧城市、天网应用、“雪亮工程”等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政法大数据中心、智慧法院、智慧检察、智慧警务、智慧法律服务等政法工作共建共享专网平台建设,深化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运用,推进平安建设与智能化建设深度融合。结合“互联网 政务服务”建设,建立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信息化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微法律顾问、微警务、微检务、微法院”集群建设,把“键对键”与“面对面”结合起来,让群众在掌心里、指尖上就能办成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6、坚持“措施最实”,打造消底提低扩中的帮扶救助体系。全力以赴“消底”,树立“全方位全过程司法救助”理念,加强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和政法兜底保障,建立健全困难群体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修订完善法律援助补贴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范围、依法提高司法救助标准,持续做好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依法落实困难群体缓、减、免交诉讼费制度,加大对涉讼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努力做到不让一名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留余力“提低”,依法打击侵害低收入群体创业的违法犯罪行为,优化推广“检察 工会”“检察 妇联”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保护模式;深化开展农民工市民化集成改革,持续实施城镇落户“零门槛”,探索出台“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等制度改革政策措施,探索与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实施“内聚外迁”人口聚集行动、“串点连片”融合发展行动,引导农村特别是山区库区人口向城市、县城和中心镇梯度转移,力争到2025年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以上;严惩恶意逃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劳动者等中低收入群体的合法权益。千方百计“扩中”,全面落实中等收入群体递增计划,严厉惩处通过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阻碍中小微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失信企业通过多头开户、关联交易、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方式规避执行的逃废债行为,推动更多低收入群体跨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加强对技术和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探索“三检合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从快从严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活动和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投资行为,促进知识产权的流转利用。加大涉民生、涉小微企业、涉金融等案件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情形,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着眼精神自信自强,聚焦“落实落地”工作要求,实施“建铁军”保障性工程打造区域执行落实力最强城市,为共富试验区营造高效安心的人文环境。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关键在人、核心在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成非凡之事,要有非凡之精神和行动”“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政法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纪律部队,必须以更加强烈的落实意识、更加过硬的落实举措、更加务实的落实作风狠抓落实,推动共同富裕试验区早日建成、取得实效。一是强化绝对忠诚抓落实促共富。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各项决策部署,首要在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做到听党指挥、对党忠诚。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的重要指示和“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品质,自觉把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作为重大使命,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政法系统不折不扣、不偏不倚落实到位。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抓落实促共富。落实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关键在于发扬钉钉子精神,勇往直前、迎难而上、动真碰硬。面对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等违法犯罪行为,要旗帜鲜明、敢于亮剑;面对维稳处突、反恐防暴、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要豁得出去、顶得上来;面对影响执法司法的歪风邪气,要横刀立马、迎头痛击;面对共富试验区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要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在攻克问题堡垒中不断夺取新的胜利。三是强化问题导向抓落实促共富。落实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本在于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破解难题为抓手,实现工作累积递进。政法工作要聚焦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中社会矛盾多、群众意见大的领域,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研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解决办法,努力闯出政法模式、趟出政法路子,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实现共同富裕探索路径、创造经验、提供样本。四是强化正风肃纪抓落实促共富。落实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各项决策部署,核心在于作风务实、立说立干。政法机关作为纪律部队,就是要在整治四风、惩治执法司法腐败上持续用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就是要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意识,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统筹好时度效,下足最实功夫、力求最好效果,确保落地见效。五是强化机制保障抓落实促共富。落实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各项决策部署,保障在于机制健全、凝心聚力。健全完善“清单责任、共富帮带、向上争取、调度推进、容错纠错、督查考核”六大“闭环式”工作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和不足,形成系统集成、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健全完善从优待警、激励表扬、容错纠错、依法履职免责、履行职务受侵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等制度,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励、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让干警安身、安心、安业。

  作者:攀枝花市法学会课题组

  (本文为四川省法学会2023年度重点委托课题成果要报)

  课题主持人:

  季 雷(攀枝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

  主要参加人:

  林菲菲(攀枝花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刘文权(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黄芝晏(攀枝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四川省委党校第33期中青班学员)

  陈 刚(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谢永崇(攀枝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杜治勇(攀枝花市司法局副局长)

  敬 波(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四川省委党校第33期中青班学员)

  杨 剑(攀枝花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刘春明(西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洪强(仁和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杨 俊(米易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陈忠强(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黄鹏鹏(攀枝花市委政法委政策研究科工作人员)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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